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关于宜昌市基准地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关于宜昌市基准地价的批复
(鄂价房服[2002]135号 2002年6月24日)


宜昌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厅:
  你市《关于审批宜昌市城区及远安等县(市)城区更新后的基准地价的请示》(宜市国土资文[2002]92号)及宜昌市、远安等县(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报告收悉。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物价局组成审核小组,对你市呈报的宜昌市、远安等县(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进行了评审。审核小组认为,宜昌市、远安等县(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遵循了《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更新后的基准地价符合当地地价水平,现予以批准。
  接此批复后,宜昌市及远安等县(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应将基准地价成果报告连同此批复一并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将公布结果报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备案。
  附:宜昌市、远安县、枝江市、宜都市、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价格表(略)
  宜昌市城区基准地价表(略)
  单位:元/平方米
  宜昌市城区基准地价表(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