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

  (六)从严控制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检查评比项目和次数实行全年总量控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必须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的,一般每年只能进行一次,其检查方案应报同级政府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部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检查所需费用自行解决,一律不得向被检单位收取或摊派。凡是各部门之间能够联合检查的,必须组成联合检查组,减少检查次数。
  (七)积极争取国务院批准,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范围。在抓好九江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再选择若干城市作为我省第二批申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八)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采取省、设区市、县三级联动、条块结合的办法,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九)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他各类事项都要公开,重点是公开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人权,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服务承诺、违法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十)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应按照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便于操作的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利用新闻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现代化手段,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同时积极推行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在今年7 月底以前,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制定《政务公开指南》,并报省政府备案。
  (十一)分级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提出建立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方案,设区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并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日制咨询服务。省、设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联系、上下沟通,形成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网络。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十二)改进机关服务方式。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省政府各部门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具体办法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省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十三)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要求下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1次。减少庆典性的会议和活动, 能合并或套开的会议不得单独召开,提倡开专题研究会、现场办公会、电视电话会。严格遵守办文程序,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发文。清理整顿各种简报,一个部门原则上只办一种简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