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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核定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3家医院住院陪客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核定上海儿童医学
中心等3家医院住院陪客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沪价费[2002]46号 2002年7月1日)
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科医院:
你们《关于收取儿科病房陪客费的请示》收悉。据研究,核定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和上海市儿童医院等3家医院儿科病房住院陪客费每人每天分别为30元、15元、15元。
陪客要求需经患儿家属自愿提出,不得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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