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降低市场改制成本
9.为减轻市场的改制成本,在市场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综合税费,按照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属企业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锡国办发[2001]5号文)的规定执行。由市市场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审核。
10.切实规范市场收费和各项检查。各有关综合职能部门应指定具体的分局或所负责加强对所在地市场的检查和管理。市场有权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有权拒付不合理的收费和搭车收费项目。以切实减轻市场负担,培植税源。
(四)其它
11.市场改制后继续租赁使用原市场国有、集体资产的,经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经市财政部门,集体资产经原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按原确定的租金基数给予优惠,具体优惠比例,由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商定。
12.市场改制时由市场分流富余人员组合新办的企业,按有关安置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执行。
13.为鼓励市场改转制和扶持改制后市场的发展,对改转制的市场,原市场享受的扶持政策不变。原实行“四统一”管理的市场,改制后其市场工商管理费从改制起继续延续享受原政策;属个私经济控股的市场,参照享受锡委发[200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收费和税收上享受发展个私经济的相关政策。
14.市场改制时设有的国有股,市场改制后由市财政部门委托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代行投资主体职能。
15.积极推进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吸收境外及社会资本参与有形市场的建设。境外资本参与市场建设的,参照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的有关政策执行。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建设的,分别参照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有关规定执行。
16.加快公有资本在市场建设中有进有退的步伐。允许私营个体经济控股,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独资承办市场。
17.现有市场实行承包经营的,也要深入进行市场法人制度改革,尽快转为股份化经营。在市场改转制过渡期要明确责任,增加提取风险金比例,以抗御市场风险。
18.有条件的大中型市场,可积极申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过资本市场向社会募集市场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操作程序
市场改制的操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1)建立市场改革指导小组及工作班子。(2)制定改制工作计划。(3)召开改制动员会议,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