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02)

  办公地点:市地震局
  (三)市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
       灾区所在地区、市、县长
       救灾部队首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地震局副局长
  秘书长:灾区所在地政府的主管副区、市、县长
  副秘书长:灾区所在地政府办公室主任
  灾区所在地地震办(台)主任(台长)
  主要职责: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办公地点:灾区现场
  三、临震应急
  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
  根据地震预报发布的地点和震级大小,相关的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按临震应急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预报区各项应急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有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二)预报区各级政府的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对居民提出避震劝告,必要时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3、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对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包括落实救灾人员,组织储备食品、药品、救灾物资等。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四、震后应急
  (一)震情与灾情的报告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震情。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1)市地震局→市政府值班室→市长、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2)市地震局→市委值班室→市委书记、副书记
  (3)市地震局→省地震局
  报告内容: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
  报告时间:震后15分钟之内
  (4)市地震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负责人、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小时之内以震情简报形式发出)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部门通过灾情速报网及各种有效渠道,尽快报告灾情。
  (1)灾区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值班室→市长、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2)灾区区、市、县政府→市委值班室→市委书记、副书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