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民用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2]58号 2002年7月1日)
武汉市物价局:
你局《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武价商字[2002]88号)收悉。由于原煤价格不断上涨,致使生产煤气的成本不断增加,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你局征求的各方代表对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调整意见,经研究,现对武汉市民用管道煤气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民用管道煤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现行0.80元调至1.10元,武钢和武昌焦化厂生产销售的管道煤气价格同时同幅度调整。
二、以上价格从2002年7月抄见气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