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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情况的通知

辽宁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情况的通知
(辽价函[2002]78号 2002年7月22日)


各市建委(局):
  根据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我厅组成了年检评委会,于2002年6月11日至13日,对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进行了集中审查。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三级以上园林绿化企业144家,实际参加年检企业136家,有8家企业没有参加年检,自动吊销企业原有资质。参加年检的136家企业,档案基本齐全,并经各省辖市自检,在提出初审意见后,由省年检评委会逐个进行审定。经评委会审查,参加年检的136家企业中,合格企业70家,占受检企业的51.5%;基本合格39家,占28.7%;不合格企业27家,占19.8%。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城市对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市没有设立专人管理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有关人员对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掌握不准,对企业年检工作缺乏指导,使一些企业的档案材料和表格的填写不规范。
  2、个别城市对企业资质审批把关不严。由于过去三级企业审批权在各市,各市对审批标准掌握尺度不一致,使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漏洞较多,部分企业存在技术负责人不具备中级以上园林绿化职称、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达不到部颁标准、注册资金不够、工程技术人员在本行业和跨行业重复任职等现象。
  3、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非法转包、借证、卖证问题和无证施工,跨行业承揽园林绿化工程现象仍然存在。
  4、有的企业仍然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跨行业经营或兼营园林绿化工程。没有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三、整改意见
  1、各市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必须实行专人管理。资质管理人员要重新学习和掌握建设部建城[1995]383号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针对年检中出现的问题抓紧整改,认真指导监督企业资质申报和年检工作。
  2、各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年检暴露的问题,对本市的园林绿化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施工和跨行业施工,非法转包、借证、卖证等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要收缴资质证书,并视其情节予以取缔或降级处理,进一步净化园林绿化施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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