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2]3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福利社会化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我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社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残疾人和孤儿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长期以来,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存在资金不足、福利机构少、服务水平低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必须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这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途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目标:今后5年全省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逐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各市、县(市、区)要建立以老年人为主的综合性福利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或其他设施设立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并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为本区域内的居家老人开展服务;农村90%以上的乡镇要建立起以“五保”老人为主要对象,同时面向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