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风评议的方法是统一测评,分类排序。
测评分7个层面进行,即市民民意测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测评,各类企业测评,县、区直政府部门测评,评议员测评,市级信访部门和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测评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市城调队组织实施,同时征求省政府机关的意见。
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得100分,基本满意得70分,不满意不得分。按照加权平均计算出被评议单位的测评总分。
测评期间,市政风评议办组织政风评议员上街发问卷调查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各被评议单位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两种类型。测评结果实行分类排序。第一类28个,即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容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物价局、畜牧水产局、园林局、粮食局、建筑业管理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第二类18个,即市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监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商务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信访局、法制办公室。第一类取前2名和后2名,第二类取前1名和后1名,作为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的前3名和后3名。
评议期间,市政风评议办组织政风评议员开展明察暗访、跟踪督察。发现问题集中反馈政风评议办,由评议办向参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政风评议开展后,市招商局、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组织的单项测评合并进行,市创建文明行业指导委员会开展的行风测评与政风评议有机结合。
五、结果运用
政风评议的结果按测评得分定出等次,并依照合发(2002)11号文件精神落实。凡是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不得被定为满意等次。每年评议的后3名单位,市里将对单位班子进行组织考核,帮助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同时评议结果也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