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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通知
(成办发[2002]10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地图市场发展十分迅速,社会各方面对地图的需求越来越大。地图产品的形式已由纸质地图向电子地图、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网上地图等多种载体形式转变,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产品大量涌现,各种报刊、影视、广告、标牌、展览使用地图图形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随着地图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各种问题也不断产生,主要表现在:流通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一些地图产品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台湾岛,甚至将台湾省表示为独立的国家;一些单位、个体经营者不具备编制出版地图的资格,侵权盗版、非法编制出版地图,假冒伪劣,粗制滥造。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地图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我国的表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为维护我国的尊严和版图完整,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深入广泛地宣传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必要性、重要性,大力宣传、普及地图知识,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地图是国家版图的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要在全市形成依法编制出版、使用地图产品,自觉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或地图图形产品事件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地图市场的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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