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实施专利战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实施专利战略,提高我省技术创新的能力、自立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性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推动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加强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十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围绕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经济、贸易、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问题,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组织专利战略和政策研究,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要引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抓好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做到知识产权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建立知识产权利益激励机制
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调整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知识产权权益关系,充分调动科技计划承担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保护和管理自主知识产权的责任,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和科技人员的利益。建立职务发明创造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01]193号)文件精神和《
专利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激励政策,鼓励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激励创新和加速专利技术的转化。
(三)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中的导向作用
要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科技人员职称、职务评定和业绩考核,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资格认定等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和条件之一;把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列入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科技计划立项前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制度,充分运用专利及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分析,以提高我省科技计划的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科技计划验收制度,省级科技计划要以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之一,科技计划项目要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才能进行鉴定或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