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复》(发布日期:2003年9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9月15日)废止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2]183号 2002年7月13日)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依据你校预算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的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
1、小学,每生每学年9000元;
2、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住宿费:
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8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赢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