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城
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实施《关于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建设发
展的意见》(试行稿)的通知
(沪商委[2002]163号)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局)、计委、规划局:
根据《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上海市商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合理规划,加强管理,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建设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现将《关于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建设发展的意见》(试行稿)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商业、计划、规划等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协调,认真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相关部门。
上海市商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二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建设发展的意见(试行稿)
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与居住环境相协调的社区商业,是保证市民安居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五”期间及以后一段时期内,市、区两级政府将把改造和建设新型的社区商业作为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本市社区商业建设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区(县)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一、社区商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区商业是指以一定地域的居住区为载体,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社区商业既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同时也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城市繁荣。上海要努力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不仅需要有繁荣繁华的市级、区级商业中心,还要有能够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提供高质量商品和高水平服务的社区级商业网点。社区商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居民,以先进的商业形态、完善的商业业态和优美的商业环境,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更注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性消费。社区商业建设是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具有较高标准和丰富内涵的社区商业,也是人民政府为民谋利益、办实事的切实体现。
二、社区商业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