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云虹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黔价房调[2002]227号 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
贵州佰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4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二、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8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三、饮食服务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四、商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公共配套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治安管理及消防设施维护;代查代收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