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
(市政[200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城市绿化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有利于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近年来,我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绿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看,城市绿化总量不足,绿地较少。绿化结构不尽合理,大树较少。不少单位和个人绿化意识淡薄,单位庭院树木少,生活小区绿化率低。城市绿化执法管理薄弱,随意改变绿地规划和侵占绿地的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对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增强搞好城市绿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市绿化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二、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建管并重、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专业绿化与单位绿化相结合,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以种植树木为主,植物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绿化与单位庭院和生活小区绿化同步发展,努力建成绿量较大、遍布市区、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系统。
城市绿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2平方米,其中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2平方米,其中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到2004年力争跨入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前跨入国家级园林城市。
城市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搞好规划三环路防护林带、市区出入口绿色通道、树木苗圃生产基地建设,完善民心河沿线绿化、二环路防护林带及植物园续建工程;对现有道路加强管理和改造,进一步“拆墙透绿”,补植树木,整修完善绿化,改造建成一批林荫大道;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在城中村改造和生活小区建设中,留足绿化用地,小区内道路两侧密植树木,保证绿化效果;大力种植市花月季,两年内把市区建成月季城,人均拥有月季达到10棵以上,在沿街建筑、庭院围栏、立交桥等进行立体绿化,充分利用城市空隙与边角地带实施见缝插绿,全面完成绿化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