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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妇女发展“十五”规划

  9、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录用标准。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10、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培训和信息服务,提高妇女就业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妇女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11、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作用,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
  2、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要有较大的增加。
  3、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4、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6、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和参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决策层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女性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在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及公务员录用时,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女性不受歧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3、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办)领导班子及所属部门领导中女干部配备目标。
  4、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5、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轮岗锻炼,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要大幅度增加。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6、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人才库建设。把后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层次建立后备女干部档案,形成合理的年龄、专业、知识结构。
  7、加强对年轻女干部的培养和优先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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