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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2]4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关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印章业治安管理,推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印章系统)建设工作,公安部于2000年4月1日以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形式颁布实施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并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知[2000]36号),要求各地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在印章业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刻制公章,到2002年底以前,全国要建立印章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
  为做好此项工作,实现全省印章系统联网、信息共享的目标,根据公安部对印章系统软件公司的评估结果,经省公安厅、省科技厅和省信息产业局联合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选,我省确定广东国盾防伪技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盾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全省印章系统统一使用的软件。海南科建国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国后防伪技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我省的唯一授权公司,全权代表广东国后防伪技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我省印章系统的培训、安装、维护、网络管理等工作。海南科建国盾科技有限公司要在各市、县建立办事机构,设立技术服务部,负责培训系统建设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日常维护和其他售后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印章系统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全省、全国联网,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对印章系统建设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的总体部署以及印章系统建设规划,我省印章系统建设从现在开始至2003年10月前结束,分两批进行:从现在起至今年10月,先在省公安厅、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完成系统的安装并投入运行;其余市、县从今年10月开始逐步实施,2003年10月前全部完成系统的安装并投入运行。整个系统建设工作分为5个阶段:一是调查摸底阶段。各地要深入细致地对本地区印章业特别是印章制作企业的数量、规模、经营状况、经营性质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清理整顿阶段。各地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对印章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对非法刻字摊点、非法承制印章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通过清理整顿,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顺利建设印章系统打好基础。三是宣传发动阶段。在系统建设中,各地要结合此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印章系统的管理规定和对伪造印章、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等情况,预防和减少利用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件进行诈骗的案件发生,维护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使群众、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印章系统建设工作。四是安装试用阶段。各地要积极配合海南科建国后科技有限公司分批做好系统的安装、试用工作,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部颁标准及计算机网络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功能,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五是联网阶段。在系统硬件和软件安装、试用后,各市、县公安局印章系统要与省公安厅印章系统实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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