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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有色金属
工业总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等九个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29号)精神,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能调整
  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行使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有色金属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维护行业竞争秩序;负责指导全省有色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和重组联合,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多种经营形式,以及企业的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内设机构
  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内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执行公司党组和行政决议,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接待、保密等工作。
  (二)企事业改革与发展处:研究拟定全省有色金属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编制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末期矿山的关闭破产和特困企业的破产重组工作;指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行业管理处(加挂安全环保处牌子):组织拟定全省有色金属行业规章、规范、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归口本行业的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生产许可证管理;检查、指导企业安全、环保和工业卫生工作,处理安全事故。
  (四)财务处: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制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和考核、奖惩办法,审查选择投资方向,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增量及借贷资本等,按时上报财务报表。
  (五)社会保障处: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上交、拨付、审查发放工作和职工的退休、工伤鉴定的有关工作;指导全行业的社会保险、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有色行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
  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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