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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新登记、    │有关证件、资料齐备且受理后     │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变更登记、    │                  │            │
  │复业、      │                  │            │
  │注销登记、    │税务机关完成稽查,已清缴税款、发票,│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停业       │有关证件、资料齐备受理后      │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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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纳税     │                  │            │
  │自核自缴方式的申报│申报资料齐备且受理后        │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
  │延期申报     │申报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      │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    │
  │延期纳税     │申报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      │于20个工作日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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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件、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      │于20个工作日内回复   │
  │认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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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定户      │                  │            │
  │调整定额     │受理申请后             │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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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的购领与印刷 │                  │            │
  │购领发票     │证件、资料齐备、准备且受理后    │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
  │自印普通发票   │证件、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     │于10个工作日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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