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全面落实卫生价格政策,合理调整卫生医疗服务的价格体系,科学合理地设计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探索医药分离的路子。
4、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办医,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改组,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并允许以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改组改造公立医院,举办民营医院。同时,根据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积极探索兴办中外合资医疗机构的途径,3—5年内举办2—3家合资医院或合作项目。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进一步促进医院和医疗人员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加强全行业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着重抓好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严格实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求的准入制度,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实行卫生的全行业管理。同时,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和学会的作用,逐步建立行业服务、维权和自律机制。
2、严格实行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从注册登记、价格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加强分类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发挥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主导作用,鼓励多元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适度发展和有序竞争,确保基本医疗服务质量。
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医院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将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收费作为重要执法项目,加强卫生行风建设。
六、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构建药品监管体系
1、完善药品垂直监管体系,创建医药市场的优良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全、有效。
2、严把市场准入关,从GMP、GSP的验收认证工作入手,对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推进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的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开展集约化经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3、加强药房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的队伍建设。
4、继续做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到2005年,全市公立医院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较大的药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对医用卫生材料、器械,乃至所有物资设备等,实行招标采购的金额达50%以上。大力整顿医药生产流通秩序,纠正医药产品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