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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金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金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黔价房调[2002]238号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贵阳深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上报调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管理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金辉大厦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4元/月;
  凡将住宅改作其它用途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月。
  已出售未入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住宅的50%收取。
  二、金辉大厦停车场收费标准: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大厦公共配套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公共部位日常保洁、外墙清洗、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治安秩序维护管理及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安全监控;大厦周围绿化带管理。
  停车场服务内容: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车场治安秩序维护,车辆财产安全,卫生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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