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此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启用新版发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玉平
副组长:刘国练 韩振远 路晓华 徐秀兰
成 员:霍 娟 赵志胜 吴亚东 陈 力 刘振宇
徐玉生 温国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1.征管处负责新版发票的计划安排、印制、调拨、发售、领购、保管、缴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组织、协调、政策咨询等项工作
2.市稽查局负责违法发票举报的受理和组织查处工作。
3.计财处负责发票兑奖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饮食业税收增长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4.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5.信息管理处负责发票管理软件的修改和维护工作。
6.监察室负责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
7.法规处负责执法检查和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附件1: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统一发票》开展饮食业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
2002年8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饮食业税收征管监控,规范和强化饮食业发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批准,我局决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启用具有刮奖功能的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统一发票》。
一、启用有奖发票的意义
发票能够真实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收入状况。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发票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但消费者的索票意识和经营者的用票意识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着发票监控作用的发挥。由于新版饮食业发票具有集发票和刮奖功能于一身的特点,能够极大地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营者依法用票的自觉性,对促进我市饮食业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拒开或变相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化、法制化、规范化的税收征管环境,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有奖发票的适用范围和启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