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模领导小组水污染治理工程
办公室关于雨污水分流专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排水单位:
成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水污染治理工程办公室《关于雨、污水分流专项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水污染治理工程
办公室关于雨、污水分流专项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改善成都市水污染现状,提高城区水体环境质量,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雨、污水分流专项整治工程,解决雨、污水合流排放污染河道水质问题。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全面展开对排水户排水管道的调查工作
(一)调查的范围及对象:
在五城区、高新区范围内对所有排水户的排水设施进行调查,包括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住宅小区及居民院落等排水单位。
(二)调查内容:
排水户院内的排水管道及其他排水设施情况,采用雨、污水合流排放方式情况,与城市排水管道接管情况,排水水质情况。
(三)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的方法。专业调查人员到排水户院内,由排水户提供有关排水资料,调查人员在排水现场揭开排水井盖核实。调查人员开展工作时,统一佩带照片的“成都市水污染治理调查证。”
各排水户应支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确定整治对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施整治
此项工作由市创模领导小组水污染治理工程办公室牵头实施,由市市政公用局和市环保局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治对象,对实行雨、污水合流排放的排水户提出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以目标责任书形式下达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督促实施。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施雨、污水分流整治工程的主体是雨、污水合流排放的排水户。
(一)各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有排水设施整治任务的排水户进行动员,向排水户布置整治任务,督促排水户进行排水管道整治,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