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关于调整防雷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关于调整防雷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藏价费[2002]69号 2002年7月31日)


自治区气象局:
  你局《关于调整防雷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藏气发[2002]85号)悉。为更好的开展防雷检测工作,经研究,同意调整气象防雷检测收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防雷检测收费具体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各级气象部门对防雷检测次数按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法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所收检测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按期存入财政专户,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此批复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的藏价费[1999]3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