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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318线遂宁至安居段和省道遂筠路安居至安岳界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318线遂宁
至安居段和省道遂筠路安居至安岳界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2]150号 二00二年八月八日)


遂宁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国道318线遂宁至安居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遂交收费(2002)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318线遂宁至安居段26.6公里(含安居过境段3.68公里)按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9)95号文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期为1999年5月25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经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造价站(川交公造(2002)23号)审查,总投资为14983.43万元,其中:无偿部分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5200万元;有偿部分为银行贷款9783.43万元。经遂宁市市中区审计局(遂区审发(2000)28号)审计核实,该项目1999年5月至2000年9月试收费期共收取车辆通行费2341.6万元,其中付息1667.46万元。
  省道遂筠路安居至安岳界10公里按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8)52号文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期为1998年3月20日至1999年3月19日止。经四川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川金会基(1999)16号)审计,该工程竣工决算造价为982.79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省厅补助350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300万元,集资332.79万元。经遂宁市审计局(遂审意工(1999)013号)审计核实,该项目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试收费期共收取车辆通行费168.02万元,其中付息56万元。
  按照“合理规划、抓大并小、规范管理”的原则,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将省道遂筠路安居至安岳界10公里纳入到国道318线遂宁至安居段26.6公里段一并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遂宁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1998年3月20日起至2009年5月24日止。正式收费从2001年1月1日起。
  四、正式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1.车辆分类:
  一类客货车:8座(含8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摩托车按一类车减半征收。(折合为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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