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提前启动乡镇区划和教育布局调整等配套改革。乡镇区划、改革和教育布局调整等配套改革的提前到位,将为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前,按照《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158号)精神,提前实施乡镇撤并工作,同时对设置过多的村组进行撤并。在教育布局调整工作中,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提前落实和核查二轮延包土地面积。按照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要求,确定农村税费改革计税面积的总原则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依据。从我省实际特别是试点县情况来看,确定计税土地面积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较多,如第二轮承包中部份土地面积确认不准确,广大山区普遍存在广种薄收的现象和大量轮歇地,一些土地因退耕还林等因素而需作调整,以及还存在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等。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计税土地面积确认工作的复杂性,切实做好计税土地面积确认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为下一步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奠定基础。从今年下半年起积极研究和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对二轮土地延包面积进行提前核查、落实。在落实计税土地面积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形式,通过农民参与、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来确定计税土地面积,做到准确、公平,群众认可。
(四)要结合试点方案的制定和测算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确保有关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对如何解决好改革中计税土地、常产的确认,如何在改革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确保基层政权组织运转,化解乡村债务以及可能出现的其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
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稳定和进一步降低农民现有负担水平。在改革全面推开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治乱减负工作力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农村税费政策和中央、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稳定和降低农民现有负担水平。在工作中既要防止对原税费进行突击清欠,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今年农村税费的征缴工作,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的合力。省和地、州、县各级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草拟、制定好各项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措施,自觉服从、服务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安排,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得到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