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水毁公路的恢复重建。
(1)108国道水毁重建由省交通厅负责。具体由省公路局按项目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2)108国道县城段的恢复重建,在与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由省公路局与市、县共同商定建设方案。
(3)在省交通厅安排给汉中市水毁道路抢修资金526万元及计划调整的农村公路建设600万元两项资金中划出550万元,用于佛坪县地方公路的抢修和恢复重建补助,由汉中市交通局负责按项目管理实施。
(4)市、县要通过申请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地方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抓好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
(1)县城供水规划设计、县城堤防规划布设、防汛预警和通讯设备配置等由省水利厅抽调技术人员参与规划。所需投资由省计委从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
(2)河堤规划要尽可能维持水的流态及走向,尽量避免人与水争地、争河道。规划确定后,由水利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3)县城10处3.68公里堤防,按30年一遇标准设防,按项目向水利厅申报,由省水利厅从特大防汛费中安排。
(4)乡镇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年内逐步恢复重建,由市、县按项目管理申报,由省水利厅向水利部申报,争取在西部人饮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抓紧电力设施的恢复重建。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提高电源可靠性,优化电网构架,提高抗洪能力。由省农电局列入农网改造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从洋县桑溪变电站新建35KV线路到佛坪城关变电站。为确保城关变电站的安全,由佛坪县负责,将变电站护堤工程列入县城堤防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实施。乡村用电的恢复重建结合移民搬迁,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一次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必须经过山上的输电线路,需要砍伐部分林木的,由汉中市政府商省林业厅给予协调解决。同时,公路、城建、水利等部门在组织专业规划审查时,也要吸收电力部门参加。
(五)继续做好灾区防病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由省卫生厅安排85万元,将佛坪县防疫站列入明年全省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由市、县卫生部门按项目管理程序向省卫生厅申报。由省卫生厅安排30万元,用于大河坝、岳家坝两个乡镇卫生院的恢复重建。另外,由省卫生厅安排19万元,用于县防疫站购置一辆冷链车和其它防疫设备,保证灾区防疫的需要。
(六)水毁学校重建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好国家计委下拨的用于学校重建的资金和省财政厅、教育厅下拨的245万元建校专款,依据灾情拨付专项资金,搞好重建,保证学生在9月1日新学年按时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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