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施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全面提高旅游队伍素质
(二十九)加强人才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旅游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加强对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发挥好旅游培训中心的作用。支持旅游院校的建设,改进旅游院校的专业设置,抓好旅游业发展急需的行政领导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师资人才的培养。
(三十)大力推进岗位培训。实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派遣旅游从业人员到沿海地区和境外学习,通过“东西交流”和“中外交流”,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十一)创新用人机制。用好国家关于西部地区吸引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引入竞争机制,改善人才结构。爱护人才,用好人才。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推动人才信息交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三十二)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态度、技能、作风和纪律培训。开展“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让旅游者满意),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导游员”、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行业等活动,推进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八、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十三)加大对旅游业的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成都旅游业发展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旅游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作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旅游业发展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和创优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三十四)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2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促销、重点旅游项目规划、旅游人才培训、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等项目,并以此为基数逐年有所增加。各区(市)县要建立旅游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拓宽融资渠道,整合、优化旅游资源配置,通过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和外资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
(三十五)加大相关部门的协作力度。各部门要树立大旅游意识,通力协作,支持旅游业发展。计划部门要把旅游业发展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交通、林业、水利、园林、文化、宗教等部门要抓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资源保护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发展促进资源保护。公安、交通、安全、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商品价格、市场秩序、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