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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由市属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系统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在本系统组织实施。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实施意见抄送市人事局、总工会及县区政府。
  县、区人事部门和工会负责所在县区各行业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评议、命名工作;市人事局、总工会等将采取各种形式,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和行风监督员检查各地、各部门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创建活动的评议标准
  “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社会评价,有满意的服务效果。具体条件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队伍纪律严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服务机制健全,建立了站所负责制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优质规范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等基本制度,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4、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工作业绩突出,职业道德良好,行业风气端正。
  5、坚持政务公开,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纪律和监督方式,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6、服务环境、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热情主动,规范高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四、创建活动的工作安排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并尽快地部署下去。8月底前各基层站所应将创建实施意见和活动安排及优质规范服务标准,在服务区域或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将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对重点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年底或明年初根据省市统一安排,表彰一批“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五、创建活动的评议办法
  评议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在市人事局、总工会和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县、区人事部门和工会牵头组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办。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对设在本辖区内的所有站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基层站所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勤政为民和廉政建设等情况。评议的具体办法为以下三个部分:
  (一)基层站所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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