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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为加强对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领导,省政府建立了由陈勋儒副省长主持,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卫生厅为主要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省编办、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具体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工作。省卫生厅迅速组织班子赴地州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于6月份形成《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昆明、玉溪、保山、大理等地也在积极起草本地的“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
  (二)积极开展一系列治理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联合大检查,春节期间,重点检查:粮食及其制品、在加工中违法使用吊白块等违禁添加剂的产品和行为、肉及肉制品、禽蛋和水产品、调料、饮料及酒类、奶及奶制品等节日热销品;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工商行政系统开展了食品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了“百日打假联合行动”,对经销和使用进口食品商场、酒店、冷库等进行了检查;农业厅配合工商行政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实行集中整治。通过以上系列联合行动,对于净化食品市场,保障“餐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1至3月份,对从事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食品零售业的9万8千余户卫生许可证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处理,掌握了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为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提供了经验和依据。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工作,结合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为契机,分五个阶段,继续深入开展以集贸市场及周边源头、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养殖场、畜禽屠宰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综合食品零售和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等为重点领域的食品打假专项斗争。据不完全统计,共查获案件1145起,违法产品约33吨,价值37万余元。通过整顿治理,初步改变了过去集贸市场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低,基本无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状况。
  (三)开展“销安全食品、树企业信誉”系列活动。
  省经贸委结合省政府“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春节前组织4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倡议书,倡议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掺假,不造假,生产加工安全食品,让社会满意,消费者放心,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召开“销安全食品、树企业信誉”百家企业承诺新闻发布会,组织百家企业参与活动,公开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依法生产、按规销售、不欺不诈,把安全、卫生、优质食品奉献给广大消费者,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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