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协委员
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2]117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政协组织视察组于7月23日至26日,对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形成了视察报告,此报告通过政协委员的视察和深入调研,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省政府抓好“放心食品工程”是有力的支持和促进。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现将视察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94号)精神,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两会”期间,省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从2002年起,在我省实施“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并列为省政府2002年重点办好的8件实事之一。省政协对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十分重视,把“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一号提案督促落实,并列为本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的重要内容。7月23日至26日,省政协副主席孟继尧、王兆民、苏正国带队,由部分省政协委员、特邀了几位省人大代表约50余人组成视察组,对我省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省卫生厅副厅长陈洪、农业厅副厅长孙海清、昆明市副市长艾远津作的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情况介绍,实地视察了昆明冠生园食品厂、昆明面粉厂、昆明市粮食制品厂、拓东酱油厂、雪兰乳品集团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弥勒“云南红”酒厂、梁家河屠宰场、广丰食品批发市场、梁家河农贸市场、红联农贸市场、篆新农贸市场和梁源小区餐饮一条街等。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心食品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