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转发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8月31日前):由乌鲁木齐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动员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各区县要建立健全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小组的机构,建立例会制度。各单位在9月6日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行业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至12月底):执法小组对乌鲁木齐地区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通过专项整治,以求达到预期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底):执法小组按照《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执法小组成员单位各自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规范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召开乌鲁木齐市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大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整治配合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所办实体无证照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乌鲁木齐市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对未经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坚决予以关闭;对违反有关规定直接或变相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整治非法旅游客运行为。重点查处未经主管部门核准发放营(准)运证(牌)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以及危及到游客安全的报废车辆、带故障运营车辆和超载运营等行为;严厉打击在飞机场、火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