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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转发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转发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2]24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市旅游局关于《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九月二日

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通知》精神为指导,以《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治理整顿乌鲁木齐地区的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下,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为我市向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机构
  为顺利完成这次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与年初成立的"乌鲁木齐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乌政办(2002)54号)合署办公。旅游市场打假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分析打假打非工作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打假打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旅游市场的打假打非专项治理整顿,实现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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