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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行动计划
一、目的和意义
陕北是革命老区,是国家新兴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又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多沙粗沙区,生态环境十分恶劣,水土流失类型复杂。陕北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在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是根治黄河洪水泥沙灾害的关键地区。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是陕西省政府、水利部、中国科学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践新时期党的治水方针和生态建设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创建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旨在认真总结陕北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快陕北地区水土流失的治理步伐,提高综合防治标准、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探索在新时期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途径和模式;确立初步实现秀美山川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科技创新途径及技术支撑体系,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树立大样板,培育新典型,推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党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科技为支撑,以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主线,以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行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创建示范区,建立大尺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样板,推进山川秀美目标的实现。
创建示范区的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2、坚持以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统一规划,分区防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与试验、示范和推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多渠道投资,统筹安排,适当集中,优势互补的原则;
4、坚持植被建设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