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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农民体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农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农民体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2]4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办、省农业厅、省体育局、省农民体育协会关于加快农民体育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农民体育发展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省农民体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省、市、县农民体协组织网络初步形成,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运动水平不断提高,对推动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省农民体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仍有部分地方尚未建立农民体协组织,已成立农民体协组织的对农民体育活动开展指导不力;体育基地建设和体育辅导骨干培训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健身的需求;农民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强,竞技基础较差等。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现就加快我省农民体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民体育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县(市、区)和乡镇都要成立农民体协组织,建立健全农民体协组织网络。乡镇农民体育工作的管理职能应纳入乡镇宣传文体站。各级农民体协名誉主席、主席可由同级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党委(政府)负责人担任;县以上农民体协组织设在农办。省、市(州)农民体协要有计划地举办农民体育骨干培训班,培训农民体育骨干。群众体育基础好、有强势项目的地方,要采取以县、乡镇政府与群众组织联合主办等办法,逐步建立舞龙、舞狮、龙舟、武术、田径、乒乓球等农民体育基地,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培训基地,努力培训农民体育后备人才,并组织经常性训练。同时,省、市(州)要积极举办全省或全市(州)农民体育比赛,从中选拔优秀的农民运动员参加全国农民运动会比赛。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举办比赛,从中培养和发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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