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型桥梁等市政设施:主要以广南立交、通江大桥、梁溪大桥、锡惠大桥、吴桥、江尖大桥、槐古大桥以及新建的体育场桥等市区桥梁为主体,在现有亮化设施基础上,再增设亮化设施,进一步勾画出桥梁的轮廓和建筑特色,并增强灯光亮度,衬托出桥梁在城市景观中的独特风景。
(四)大型广场绿地:主要以三阳广场、胜利门广场、园通广场、东林广场、市民广场等市区主要市民休闲广场为主体,在现有亮化设施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地灯、射灯及彩色灯源,结合绿色植被和相关设施,为市民提供一批品味高、艺术性强的市民夜间休闲区域。
三、夜景灯光设置的步骤和职责
(一)步骤
组织实施阶段:8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按照任务书下达的内容对亮化设施进行安装或调试,确保9月底前亮灯。
验收考核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规划、市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专家对65家实施亮化任务的单位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完成美化任务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职责
各区政府负责所属单位亮化设施的建设,负责属地范围内各单位亮化设施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选择一条主要道路或主要路段实施亮化工作。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夜景灯光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部夜景灯光设置的牵头、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负责制定本市夜景灯光设置规划;市贸易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协同各区人民政府对沿街商店、餐饮和娱乐场所夜景灯光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城市绿地夜景灯光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交通、市政公用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立交桥、桥梁等大型市政设施的夜景灯光设置道路照明的组织实施工作;电力部门负责夜景灯光的用电和电力增容的保障工作;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市区夜景灯光的设置工作。
凡按规定应当设置夜景灯光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按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夜景灯光设置方案,报市城市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核准后设置;户外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的审批程序,按照户外广告审批的规定执行;设置夜景灯光,必须按照核准的位置、形式、光源色彩、安装期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凡在规定范围内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公共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