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无锡市城市夜景亮化美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城市管理局制订的《关于无锡市城市夜景亮化美化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无锡市城市夜景亮化美化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
为美化城市夜景,体现新时代都市风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根据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无锡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三年纲要》要求,以营造高品位的城市夜景景观,提高长效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 "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组织实施中山路、人民路及解放环路内65幢主要高层建筑以及欧风街、南禅寺、大型桥梁、大型广场等路段和地区亮化工作,努力使无锡的城市夜景亮起来,美起来。
二、夜景灯光实施重点
本实施意见所称夜景灯光,是指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各类电光源,用于美化、装饰、宣传、广告和外部照明的各种灯光。本次实施高层建筑亮化和欧风街、南禅寺的亮化工作,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繁华商业区:以中山路、欧风街、南禅寺为主,主要通过实施沿街建筑物及构筑物安装轮廓灯及设置具有标志性的亮化造型,增加亮化设施的亮度。重点是中山路两侧商业高层、商业店铺橱窗在现有亮化基础上,再提高亮化品味档次;在欧风街增设3个具有较高格调的过街霓虹灯,在南禅寺凸现妙光塔亮度、勾画牌楼亮色,以烘托“一路两点”的热闹气氛和繁荣景象。
(二)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公共高层建(构)筑物:以解放环路内65幢高层为主,通过修缮和完善现有亮化设施,增加泛光亮度,消灭黑色断层,并设置2至3个品位高、艺术性强的亮化造型,提高城市品位,逐步体现无锡特大城市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