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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的通知[失效]

  业余生(函授、夜大):
  文科类 1500
  理科类 1600
  艺术类 3400
  医药类 2800
  高等教育自考辅导班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各辅导点(站)的教学成本核定。
  二、书籍课本费
  按实收取工本费。
  三、住宿费
  成人学历教育脱产生住宿费按普通高校住宿费有关规定执行,最高每年每人不得超过600元。学生公寓收费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有关学生公寓制收费管理办法办理。

  附件二:

广播电视大学收费


  一、成招专科生学杂费:元/人.年
  理.工.农.外语类(含电算会计专业)
  脱产生 1800
  业余生 1400
  经济管理.文科类
  脱产生 1500
  业余生 1300
  艺术类
  脱产生 3500
  业余生 2500
  医药类
  脱产生 3000
  业余生 2000
  高级护理专业
  脱产生 2500
  业余生 1600
  二、“注册视听生”的学费按照低于上述大专同类专业收余学生100元的标准收取,同时收取一次性杂费50元。非学历教育收费按照低于上述大专同类专业业余生200元的标准收取。
  三、上述学杂费标准中均含上交提成费用。按理教学管理的职责和范围,各教学班应按省规定向省电大和分校(工作站)上交教学费用。
  四、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
  1、大中专补考费用由教学班代省校向学生收取。补考费每科次10元/人,重修重考费每科次12元/人,大学后继续教育报考费每科次10元/人,“注册视听生”报名费每人12元(其中上交地州市电大分校5元、省电大7元,用于办理报名手续及入学资格审查等费用)。
  2、大专期末正考费、终审费,由各分校代省校向教学班(不得向学生)收取。其标准为:大专期末正考试卷成本费1元/份,大专期末正考评卷、登分费1.5元/份,理、工、农、医科毕业设计终审费12元/人,文、经济科毕业作业(论文)终审费10元/人。
  3、“注册视听生”考试费每科次30元/人,由教学班向学生代收,其中上交国家教育部自考办命题制卷费用10元、省教育厅考试院评卷费用5元,其余15元用于电大组织考试(省电大5元,地、州、市有关部门和电大分校10元)。 五、各类学生书籍资料费向学生按实收取,多退少补。住宿生住宿费按其在校住宿时问每人每晚2元收取(经省物价、教育部门认定的公寓制宿舍,住宿费按每人每晚3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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