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五项工程,建设学习型、
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机关的意见
(青发[2002]012号 2002年9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工作观念创新、体制创新与运行机制创新,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更快更好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机关中进一步深化“五项工程”,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机关(以下简称“四型机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开展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活动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行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即:通过精简机构、明确职责,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问题,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实施集中统一行政处罚权;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整准确的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评估监督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有力地推进了机关建设。当前,大力加强机关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五项工程”,以机关工作全面提速为主线,以转变职能、规范审批、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效能监督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四型机关”建设,塑造党政机关廉洁高效公正的良好形象。
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本单位进行一次深化“五项工程”的再教育、再发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五项工程”向每个处(室)、每个岗位、每个机关干部延伸。进一步调整理顺部门职能,优化部门配置,保证职能规范到位;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责任审批,对影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面向社会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政府行政“职”由法授、“权”由法定、言必循法、行必合法的法制化要求;进一步完善评估监督机制,健全考核体系,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党群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等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党务和机关事务公开,扩大民主,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深化“五项工程”的基础上,创建“四型机关”,要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基础,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以建设创新型机关为灵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工作活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以建设竞争型机关为动力,抢抓机遇,勇于争先,形成竞争、奋进、争创一流的机关工作氛围;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宗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