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贸委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年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的通知
(皖经贸技术[2002]308号)
有关市经贸委,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中央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技术{2002}5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并协助与有关银行衔接,落实好项目贷款。
二、为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请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银行评估意见、项目贷款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材料(企业概况、项目简介、研制开发进度、资金落实和投资完成情况,1000字以内,并附软盘),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三、请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按时填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2、3),每半年上报一次,分别于当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