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企事业单位
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的《郑州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九月四日
郑州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含按月领取抚恤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的精神,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关于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和稳步推进的办法,加快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步伐,使离退休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逐步将我市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从企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企业改革和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委),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文超担任主任,由副市长姚待献担任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商业局、市公安局、市计委、市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