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质量管理做好农用
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农机局(办),各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
最近,省经贸委、环保局和我办联合转发了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的通知》,就2002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农用运输车产品,其自由加速烟度限值与噪声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通知精神,现结合农机行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
搞好农机质量管理,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是农机部门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对农用运输车实施有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两个限值标准,对于督促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质量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出口,确保我省农用运输车生产、销售和使用大省地位,促进全省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全面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决定9月份为宣传、贯彻和准备阶段。期间召开一次全省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厂长(经理)会议,认真学习国家及省通知精神,研究进行技术改造的方法和措施,对有关标准和细则进行宣贯,对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各市农机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农机质量管理、安全监理人员以及农机经销企业和业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掌握好相应的标准和细则,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省农机办拟于10月份组成检查组,根据统一标准和办法,集中对全省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生产的农用运输车是否达到《农用运输车噪声限值》(GB18321-2001)和《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22-2002)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二是配套的单缸柴油机是否安装了限油器,安装的限油器是否具有防止拆卸的装置或标记,装配线上在装或下线自检合格的农用运输车是否已经安装了限油器;三是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和整机出厂检验记录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要认真做好这次活动技术检验的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及项目检验实施细则等)。
三、搞好整改和产品质量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