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S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
S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2]176号 二00二年九月九日)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2线梓潼境内段改建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绵交发(2001)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省道S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段公路全长61.7公里,已纳入省二级公路网络,经省计委川计交(2001)1273号文件批准建设立项,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改建。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按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立项。要求总投资控制在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165号文件批复的概算20726万元以内,其中:无偿投入为地方自筹9018万元;有偿部分商请银行贷款11708万元。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要求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统一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