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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秋季工程造林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
秋季工程造林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发[2002]128号 2002年9月4日)


  今年是我市历史上生态环境建设造林任务最重、投资最大的一年。全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总任务达29.2万亩,春季造林后经核实完成了9.2万亩,剩余20万亩要在秋季完成,任务十分艰巨。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工程造林任务,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工程造林责任
  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工程造林,争创西部生态环境最佳是实现我市建西部经济强市目标的基础保障,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各县区要着眼于争创西部生态环境最佳来抓工程造林,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区县长是工程造林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区县长是直接责任人。计划、林业、财政、交通、粮食、土地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协调服务工作。要按照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实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区县、乡镇政府和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此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的主要依据之一,真正把工程造林责任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合理安排,确保全面完成计划
  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见附表),立即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秋季造林工作中去。要通过广泛动员,真正把任务落实到村、户、人和山头地块。要针对今秋造林项目多、任务重的实际,合理安排劳力、种苗和造林时间,统筹兼顾、按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和工程造林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严禁更改作业设计,随意变更林种、树种和造林地点。要抓住秋季雨水多、墒情好、易成活的黄金造林季节,采取个体承包、大户承包、法人组织承包等多种形式,全面完成秋季工程造林任务。市政府将于12月份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通报检查结果。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切实提高造林质量
  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办法》和《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究制度的规定》,严把造林质量关。要搞好造林前指导、造林中检查和造林后验收工作,对发现的各种质量问题要立即纠正,对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反映,特别是对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林粮间作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积极推行工程造林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促使工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资金管理按照国家、省生态工程建设的要求,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串用资金的单位,要追究领导法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办。要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组装配套应用技术。对抗旱树种、集水保墒、截干造林、地膜覆盖、ABT生根粉、保水剂等抗旱造林技术和农林复合经营、立体配置模式等应用技术,要在工程造林中加大推广力度,广泛应用,努力提高工程造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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