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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到2005年,苏中地区要完成各类生态造林100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50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7.2%提高到12.2%,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四旁植树8000万株;新建农田林网300万亩;新增林木育苗面积20万亩;城镇建成区绿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林业产值年增长速度稳定在7%以上。
  二、突出重点,增强特色,切实抓好五项重点工程
  (一)沿海、沿江及里下河地区森林生态网络工程。抓住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防护林工程启动之机,全面推进苏中地区江、海、河、湖堤防绿化,构建稳定高效的多功能综合生态体系。完善启东至如东沿海国家特保林带,沿一道海堤内侧、二道海堤两侧营造宽50-100米黄海绿色屏障,巩固基础,抓紧合龙,提升规格,新增森林4.2万亩。在长江大堤内侧,营造宽20-250米江堤绿色长廊,在大运河、里运河、入江河道、入海河道两侧宽10-50米范围内,构建水乡平原地区纵横交错的生态防护林网,提高标准,新增林地15万亩。在长江取水口营造江滩截污防浪林,在江都、高邮、宝应、扬州郊区、邗江、仪征6县(市、区)350公里南水北调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泰州引江河两侧100米范围内和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堤延伸100米范围内建设水土保持绿化林带,新增林地9.8万亩。
  (二)绿色通道工程。“十五”期间,苏中地区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为:铁路两侧绿化172公里,标准为每侧宽40-50米;高等级公路两侧绿化,全长2028公里,标准为每侧30-50米;市、县、乡道绿化,全长7800公里,标准为每侧10-20米,新增林地58万亩。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制度,提高绿化标准。
  (三)湿地系统保护恢复工程。苏中地区海岸、湖泊、河流、沼泽、人工等5大湿地类型均有分布,是全省湿地类型最丰富的地区。近期,对沿海、沿江湿地,高邮湖、邵伯湖、溱湖、蔡花荡、官垛荡、董潭荡、白马荡、中堡湖等湖荡湿地,仪征十二圩滩地和里下河滩地等沼泽湿地应重点予以保护,采取设立保护区,禁止围垦,压缩围网养殖,退垦还湿、清网还湖等措施,大力营造浅滩湿地生态林,恢复水生植被群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使苏中地区湿地基因资源、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得到切实保护。至2005年,在沿海、湖荡和里下河沼泽滩地各建立1个湿地保护区,保护面积50万亩,营造湿地生态林1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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