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本分成工资制。除本分成工资是将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工资以外的各项成本支出之后,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按分级超额累进分成比例进行分成。企业分成额主要用于上缴所得税和调节税,企业发展和集体福利等方面。职工分成部分列入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六)产销挂钩分配方式。即产销挂钩,包产包销,按销付薪,按销论奖。此分配形式适合于生产流通一条龙企业。对超过产品市场销售平均价格部分,企业与职工按比例分成,也可以与清回欠款等指标挂钩。此分配方式适用于全面完成销售任务、货款回收率高的企业。
(七)生产要素与工资挂钩形式。生产要素与工资挂钩是对高级技术专家,科技开发人员,企业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必备人才实行的特岗特薪形式。也可根据科研、工程等项目实行项目工资制。在产权清晰的新建项目或单位积极推行持股方式,职工通过出资认购股份和对职工实行奖励股份等办法参与收益分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其成果经评估作价后,按所形成利润的比例拆股分配。
(八)协商工资制。协商工资是针对重点岗位的科技人
员和短缺专业人员建立的分配形式。通过优厚待遇留住人才和发挥其作用。实施对象为从事新产品开发、技术课题研究、项目承包等科研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重点院校本科班以上短缺毕业生。经平等协商后,签订协议书。明确规定岗位职责、项目要求、工资报酬、考核办法及其它权利义务等内容。
(九)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即按基期总产值和工资总额求出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系数,企业报告期应提工资总额根据实际完成的总产值和含量系数确定,然后对职工进行再分配。建筑施工企业应普遍实行这种方法。
(十)期权制和股票赠与分配方式。对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为主体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里的管理成员和科技开发人员实行各种股权和股权相关报酬方式。对这部分人员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即: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经营管理、科技开发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取得一定的经营业绩水平或市场开发成果,可以优惠价格购买或者通过获奖方式取得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并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兑现。
(十一)计时工资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消费价格指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编制企业参考工资标准,供企业参考。企业可按参考标准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经营需要实行计时工资。
除上述工资分配形式外,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实施其它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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