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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知

  (五)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分级管理和整治。
  四、方法步骤
  此安全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底前)
  1、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企业也要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2、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建筑物上、厂内外、车间内外以及职工宿舍区等处张贴和悬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标语口号。
  3、公交部门要利用公共交通车辆张贴宣传标语,向广大乘客宣传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和知识。
  4、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劳动保护教育室和安全会、班前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竞赛活动情况,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安全宣传声势,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2月上旬)
  1、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普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要紧密结合国庆、“十六大”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冬季安全工作的实际,认真拟定安全检查方案,领导带头,抽调专门力量,自下而上层层组织检查。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自查率要达到100%,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分级监管,制定“三定”方案,严防死守,杜绝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单位进行抽查或组织交叉检查,抽查率要达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抽查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县(市、区)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和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市经委重点检查冶金、化工、电力、机械等大中型企业;市建管委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和燃气、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保障系统的安全生产;市商贸委重点检查大型商贸场所的消防安全;市教育局重点负责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市农业局负责农口系统的生产安全;市公安局负责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活动进行部署督查;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通过组织抽查或交叉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大检查的深入开展。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抽查或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从十二月一日开始,利用半个月的时间,集中重点检查竞赛活动的五项内容。对安全大检查开展得好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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