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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山水园”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山水园”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筑价房[2002]58号 二00二年九月九日)


贵阳美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山水园”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及测算,暂定“山水园”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4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2年9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受益业主合理分摊,亮证收费,并于2003年8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附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甬道           无 ""
  电梯           有 ""
  走廊           无 ""
  停车场          有 ""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     有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有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达80%以上
  花卉盆景         有 ""
  公共路树         有 ""
  保安巡逻         有 ""
  处理
  供电           有 """
  煤气           无 """
  通讯           无 """
  排污           有 """
  排水           有 """
  中央空调         无 """
  电梯           有 """
  消防           有 """
  治安防范         有 """
  公用管道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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