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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金马集团皮具城物业管理费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金马集团皮具
城物业管理费的批复
(沈价发[2002]166号 2002年9月6日)
沈阳金马集团皮具城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金马集团皮具城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市场物业管理服务费暂按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9.00元标准执行,试行期自2002年9月1日起,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采暖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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