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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企业注册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和《吉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规划审批阶段主要依据《项目批准书》和《选址意见书》进行规划两证审批,人防、涉外安全审查。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由收费处一次性收缴建设项目的各项政策性及行政事业性费用。
  (三)开工手续审批及办理分两个阶段并联进行。
  第一阶段并联办理工程招投标、土地手续、消防审查、设计合同备案及施工图审查、拆迁许可证、环评报告审查等。
  第二阶段并联办理监理合同认证、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合同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审查、签订综合验收承诺书等,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拆迁验收批准书》。
  (四) 建设阶段进行林政审批,供热、供水、排水审查,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验收及管理阶段进行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管理,经有关部门进行单项验收后,具备条件的由市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组织综合验收。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房产部门方可办理产权产籍手续,同时移交物业管理部门。
  五、大厅运行方式
  城建审批大厅实行一个口进、一个口出、统一收费、集中受理、内部审批、限时办结。
  1、登录方式
  建设单位报件人持《项目批准书》等立项文件到城建审批大厅审批服务处登录,审批服务处发放《吉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手册》(以下简称《审批手册》)及《审批服务指南》。
  2、窗口受理方式
  报件人持《审批手册》及所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到有关审批受理窗口进行报批,依照法定建设程序前置要件齐全后,受理窗口正式受理,同时在《审批手册》上签收,并在微机上登录,确定为受理时间。
  3、办结及发件方式
  各窗口审批完成的批件,在微机上登录后,全部交到大厅的审批服务处,由审批服务处通知报件人,确定为办结时间。各审批单位严禁直接发放批件。
  4、收费方式
  在审批服务大厅设统一收费处。报件人在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由收费处按收费项目明细进行费用核算,报件单位一次性缴纳各项政策性及行政事业性费用。确需减免的收费项目,应按程序履行,由收费处核准登记后办理。
  5、监督检查
  大厅由监察部门设监督机构,如发现有暗箱操作、超时限办理、体外循环、服务质量差等违规行为的,按监督检查制度中的规定查办。
  六、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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